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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香港的主要調解機構已達成廣泛共識,成立一個由業界主導的單一調解員資格評審組織,可望在今年內為章程大綱及細則條款定稿。
黃仁龍今天(5月11日)在「調解為先」研討會上致辭時表示,調解專責小組正就成立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而努力。他說,調評會將擔當香港單一調解員資格評審組織的角色,履行資格評審和紀律審裁的職能。
他說,四個主要調解服務提供者,即香港律師會、大律師公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以及香港和解中心,將成為調評會的創會成員,並會作為理事會的核心成員,理事會包括選任成員及增選成員。當局並建議加入調評會的機構,須終止使用本身的現行資格評審制度。
目前香港有1,600多名調解員,由不同機構根據各自的培訓和資格評審準則來評審資格。黃仁龍認為,調評會成立後會採用統一的評審制度,有助加強公眾對調解服務的信心。
至於《調解條例》的立法工作,黃仁龍估計可在5月,或至少在本立法年度通過。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香港的主要調解機構已達成廣泛共識,成立一個由業界主導的單一調解員資格評審組織,可望在今年內為章程大綱及細則條款定稿。
黃仁龍今天(5月11日)在「調解為先」研討會上致辭時表示,調解專責小組正就成立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而努力。他說,調評會將擔當香港單一調解員資格評審組織的角色,履行資格評審和紀律審裁的職能。
他說,四個主要調解服務提供者,即香港律師會、大律師公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以及香港和解中心,將成為調評會的創會成員,並會作為理事會的核心成員,理事會包括選任成員及增選成員。當局並建議加入調評會的機構,須終止使用本身的現行資格評審制度。
目前香港有1,600多名調解員,由不同機構根據各自的培訓和資格評審準則來評審資格。黃仁龍認為,調評會成立後會採用統一的評審制度,有助加強公眾對調解服務的信心。
至於《調解條例》的立法工作,黃仁龍估計可在5月,或至少在本立法年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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