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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居住於屯門蝴蝶的中三男童,4年前在住所因通往露台的玻璃門突然爆裂,右前臂被傷,手臂至仍今留下15厘米「丫形」疤痕,手指靈活度受損。男童日前由母親代表入稟高院向房委會索償。母親昨透露兒子有心理陰影,「驚第二時女仔唔鍾意佢隻手有疤痕」。
留15厘米疤痕 母指有心理陰影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署方不予評論。男童朱志豪(譯音)由母親廖艷芳(譯音)代為入稟高院。記者昨到訪上址時,朱對於展示疤痕顯得避忌,拒讓記者拍攝。朱母憶述2008年8月25日,就讀小五的兒子欲推開玻璃門進露台時,玻璃突然碎裂,兒子整隻右前臂穿過玻璃被損。
事發後,朱的手臂留下約15厘米疤痕,兩隻手指欠缺靈活,知覺較遲頓,被燙傷亦未必知曉。朱母又稱,兒子寫字速度變慢,在學校未能做實驗及吹笛,雖然已慢慢適應,康復近五六成,成績依然不俗,但打籃球仍「無咁好力」。朱母指兒子有「心理陰影」,被同儕看見疤痕會「覺得好瘀」,又「驚第二時女仔唔鍾意佢隻手有疤痕」。
專家:玻璃太薄釀禍
朱母又稱從街坊得知,政府事後有替鄰居更換較厚玻璃,但沒有為他們更換,故他們自行換上膠片。她稱申請法援打官司後,有專家到住所檢查,方知悉涉案玻璃太薄或有危險。她表示一家人盼搬離單位,又投訴房屋署現至今仍未能安排。
【案件編號︰HCPI3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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