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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羅劉無賄賂我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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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10日 21:35
2012年05月1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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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澳門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的第三階段審訊,昨日結案陳辭。歐文龍再度自辯,強調自己從來沒收過港商羅傑承及華置主席劉鑾雄任何利益。控方的結案陳辭中以「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形容歐文龍貪得無厭,要求法院充公其所有貪污所得;辯方則質疑控方的唯一證物、4張於歐官邸搜出的手抄文件不屬歐文龍所有,控方亦無實證證明歐文龍曾對污水處理廠工程的投標過程作出直接干預。


控辯雙方昨日完成結案陳辭後,合議庭主席法官岑浩輝示意歐文龍可作陳述,歐文龍站立自辯約10分鐘,稱從沒收過羅傑承和劉鑾雄任何利益,又自稱雖曾透過另一涉案者、即正被全球通緝的新明輝公司負責人何明輝,與羅、劉二人見面1、2次,但雙方並不認識,「談不上利益往來」,二人從沒賄賂他。


歐文龍否認控方指,羅劉二人輾轉經數間空殼公司將2000萬元,存到歐文龍操控的Ecoline公司戶口,作為投得澳門機場旁豪宅地的報酬。他說,該筆款項為新明輝支付Ecoline的顧問費用,又指新明輝當年負責興建東亞運場館時,何明輝曾向歐要求介紹設計顧問公司,歐遂介紹Ecoline給何。其後新明輝多次向Ecoline要求顧問服務,卻一直拖數,直至一段時間後何向歐表示,得到羅傑承公司旗下樓盤的展銷廳工程,並將2000萬元的預付金,遂將款項存入Ecoline戶口,並於入數後通知歐。


稱羅傑承匯款為新明輝顧問費

對於控方指歐利用職權,干預跨工區污水處理廠和路環污水處理廠工程的的招標及執行工作,並以4張在其官邸搜出、寫上相關公司須付報酬等細節的手抄文件作主要證物,歐指未曾擁有或見過該4份文件。


官邸搜出證據 歐稱無見過

控方結案陳辭時,指歐作為司級官員,擁有上佳的收入及福利,但仍不滿足,「視政府資源為己物……為一己的私利,要全社會埋單」,要求法庭充公其貪污所得。而辯方律師馮健埠則質疑,控方對證人供辭及歐文龍日記的內容過分解讀,並無實證證明歐文龍曾直接指使下屬干預各個招標項目。法庭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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