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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置居所貸款計劃」於1988年推出,當時房委會為公屋租戶提供分13年償還的免息貸款80萬、或分20年償還的免息貸款60萬元,以協助他們自置物業,從而騰出公屋單位,每年配額為3000個。
其後政府於1998年委託房協執行「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為合資格家庭及單身人士提供分別最高達60萬及30萬的置業貸款,購買私樓。至2002年計劃整合為「置業資助貸款計劃」,但因樓市於2003年陷入衰退期而終止。
房委會表示,自置和首置計劃共批出5.1萬和3.3萬宗貸款;截至2010/11年度,分別涉款268億及148.5億元。
其後政府於1998年委託房協執行「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為合資格家庭及單身人士提供分別最高達60萬及30萬的置業貸款,購買私樓。至2002年計劃整合為「置業資助貸款計劃」,但因樓市於2003年陷入衰退期而終止。
房委會表示,自置和首置計劃共批出5.1萬和3.3萬宗貸款;截至2010/11年度,分別涉款268億及148.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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