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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盈是電訊公司,旗下now TV則經營電視業務,究竟電盈把其管有的物業,私下批予now經營其他業務,有否違反相關電訊或廣播條例?通訊事務管理局發言人解釋,有關問題由地契規管,不涉《電訊條例》或《廣播條例》任何條文。身兼發展事務委員會,以及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出,單憑土地條款,電盈已經違規,地政總署應該徹查,除研究追回地價,更可考慮收回土地。
李永達稱,電盈須解釋因由,「地契列明作教育用途,把迎新說為培訓都可能說得通,但用來做娛樂新聞已明顯犯規,那麼大的公司沒理由不知道」。他認為地政總署應追究,如發現上址根本並非用作培訓,應研究收歸政府。
非公營 不應再獲優待
李永達說,電盈前身香港電訊在殖民地時代,因其英資背景以及經營公共通訊事務而獲「特別照顧」,不少官地都以特惠條款租給香港電訊,惟時移世易,香港電訊已搖身成為私人上市公司,而且電訊市場開放,電盈不應再獲優待,他認為政府應重新檢視相關批地條款。
李永達稱,電盈須解釋因由,「地契列明作教育用途,把迎新說為培訓都可能說得通,但用來做娛樂新聞已明顯犯規,那麼大的公司沒理由不知道」。他認為地政總署應追究,如發現上址根本並非用作培訓,應研究收歸政府。
非公營 不應再獲優待
李永達說,電盈前身香港電訊在殖民地時代,因其英資背景以及經營公共通訊事務而獲「特別照顧」,不少官地都以特惠條款租給香港電訊,惟時移世易,香港電訊已搖身成為私人上市公司,而且電訊市場開放,電盈不應再獲優待,他認為政府應重新檢視相關批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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