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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打擊物業炒賣,政府自2010年底推出額外印花稅,規定24個月內轉售新買物業,便要繳付額外印花稅。稅務局指出,截至今年3月共有225宗交易須繳交新稅項,涉及5150萬元,但單在3月交易宗數已佔108宗。有地產代理指出,若業主買入物業後超過一年轉售,稅率只收5%,估計因而有不少賣家趁3月樓市轉好時放盤。
根據稅務局資料,225宗須繳特別印花稅的住宅物業交易中,有123宗是在少於一年內轉售物業;另有102宗在12至24個月內轉售(見表)。稅務局長朱鑫源表示,實施徵收額外印花稅至今,明顯短期炒賣少了,如「摩貨」由以往每月320宗,減至今年1至3月平均每月只有29宗,有助打擊炒樓。
3月急增逾百宗交易
但他提到,涉及額外印花稅的交易由以往平均每月10宗,突然在今年3月急升至108宗,不排除只屬樓市「小陽春」。美聯物業九龍西北區董事韋文俊表示,「額外印花稅」稅率會以物業的持有期而定,若在6個月以內轉售,稅率為15%;但超過12個月,稅率則只需5%,估計賣家配合樓市轉好,亦擔心新政府上場會打擊樓市,故在計算有利潤後放盤。
中原沙田區高級分行經理馮澤源舉例,近日亦有業主以316萬元購入物業,持有好運中心面向城門河的單位近1年多後放盤,以386萬元成交,連同支付樓價5%的額外印花稅,即約19萬元,帳面仍賺50萬元。
根據稅務局資料,225宗須繳特別印花稅的住宅物業交易中,有123宗是在少於一年內轉售物業;另有102宗在12至24個月內轉售(見表)。稅務局長朱鑫源表示,實施徵收額外印花稅至今,明顯短期炒賣少了,如「摩貨」由以往每月320宗,減至今年1至3月平均每月只有29宗,有助打擊炒樓。
3月急增逾百宗交易
但他提到,涉及額外印花稅的交易由以往平均每月10宗,突然在今年3月急升至108宗,不排除只屬樓市「小陽春」。美聯物業九龍西北區董事韋文俊表示,「額外印花稅」稅率會以物業的持有期而定,若在6個月以內轉售,稅率為15%;但超過12個月,稅率則只需5%,估計賣家配合樓市轉好,亦擔心新政府上場會打擊樓市,故在計算有利潤後放盤。
中原沙田區高級分行經理馮澤源舉例,近日亦有業主以316萬元購入物業,持有好運中心面向城門河的單位近1年多後放盤,以386萬元成交,連同支付樓價5%的額外印花稅,即約19萬元,帳面仍賺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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