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樊容昌24年前擔任政府產業測量師及高級產業測量師時,隱瞞擁有當年以90萬元購入的太古城物業,同時向政府申領租屋津貼,8年間多獲132萬元,至去年被廉署拘捕。月入12.65萬元、原定今年退休的樊容昌,昨於區院承認5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罪,會面臨失去逾700萬元長俸。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被告樊容昌(60歲)自今年3月下旬起已被停職;就紀律處分事宜,當局會待案件判刑後,按既定程序採取跟進行動。被告沒有案底,眾親友昨「迫爆」法庭公眾席,他獲准保釋候判後,特意與各親友握手道謝,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判刑。
任職40年 文員升至助理署長
高級檢控官黃志偉指出,被告現正作退休前休假。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求情稱,被告1971年加入當時的工務局任文職人員,40年來晉升至專業職系,去年才升至助理署長,同年11月被捕,原定5個月內退休。辯方稱被告患高血壓、糖尿病等,對犯案感羞恥。他被捕後坦承犯案,把涉款132萬元及利息236萬元交還政府,並可能失去708.4萬元長俸。
被告歸還房津兼236萬利息
辯方指出,被告的妻子原任職東亞銀行外匯管理部門助理經理,以為可安享晚年,遂於2007年退休,女兒亦已出嫁,夫婦二人現以積蓄維生,被捕後夫妻的心理及精神崩潰,被告患上抑鬱症,不時發噩夢,曾想過自殺,要接受精神科治療。
辯方提交求情信指出,被告喜愛攝影,有愛心,受同事愛戴,獲地政總署測量師協會聯署支持,教育局亦於08年表揚他於母校筲箕灣官立工業中學(現筲箕灣東官立中學)擔任校董。
瞞購太古城物業 申租津8年
案情透露,被告於87年3月以90萬元購入太古城逸天閣一單位,同年6月至95年11月5次申領自行租屋津貼,報稱月租由6500元至2.5萬元不等。由於政府規定,單位不得由其本人、配偶或親屬或他們以公司擁有,被告為隱瞞單位業權,遂成立由他一人控制的信景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單位,並由其外母、姨仔以至相熟友人擔任公司董事。被告於95年12月停止申領津貼,為其太古城另一單位申請居所資助計劃。
【案件編號﹕DCCC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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