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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奧轉播權屬商業決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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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02日 12:00
2012年05月02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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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政府不宜參與競投體育比賽的轉播權,否則會被視為介入商業市場,與商爭利,對本港作為亞太區廣播樞紐的聲譽和地位,會帶來負面影響。

 

     蘇錦樑今天(5月2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提問時說,倫敦奧運在本港的獨家播映權,由有線寬頻一間附屬公司獲得。賽事播映權的分銷安排屬商業事宜,當局會尊重有線寬頻的商業決定,並已呼籲在磋商轉播安排時,能以觀眾的期望為依歸。

 

     他說,體育賽事轉播的安排由主辦機構按賽事的性質和運作需要而制訂。有關賽事的轉播權由哪間機構投得、有關機構是否持牌機構、轉播權是否獨家,均不能一概而論,在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內加入規範性條款,並不能確保觀眾可免費觀看各項重要國際賽事。

 

     根據以往經驗,除了在家中收看電視外,市民亦可透過不同方式,例如互聯網、手機流動網絡等,又或者在商場、酒吧和食肆等地方,觀看體育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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