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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五名涉及街頭祈福騙案的跨境行騙集團的不法人士,於上周五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煸的罪行,而警方更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成功申請加刑,被告分別被判入獄36至50個月。
警引《嚴重罪行條例》成功加刑
該集團在今年1月27日,於屯門大興邨向一名72歲歲譚姓老婦,訛稱其兒子運氣欠佳要祈福減災,騙取老婦30萬元現金。警方昨日新聞稿指出,在今年首季共有28宗祈福黨騙案,較去年首季的16宗,有顯著上升,未知是否巿民提高警惕,今年個案涉及127萬元,較低於去年同期的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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