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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稱為游泳港隊代表的20歲青年涉「揸大膽車」被控,但他早前缺席聆訊,昨被裁判官斥責欠缺運動員最重要的紀律,青年更聲稱原於6月或會代表本港到國外參賽,但現或會喪失參賽資格。
年多前已退出港隊
被告林學倫(20歲)自7歲起習泳,曾在2009年本港冬泳賽中奪冠。辯方昨指出,被告現為香港游泳代表隊隊員,更指將於今年6月或會代表本港到西班牙及羅馬參賽。惟本報記者昨向被告所屬的海豐游泳會查詢,對方指由於被告未能出席足夠訓練時數,1年多前已退出港隊,現時更已甚少到泳會練習。
被告早前承認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但否認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罪。他被控於去年12月10日,在九龍塘牡丹閣的停車場取去一輛私家車。被告昨向法庭解釋,該車屬其女友所有,女友事前已將車及車匙交給他保管。裁判官指出,被告女友將就案件當控方證人,質疑女友是否自願借出車輛,但被告未有正面回應。
被告原須於4月3日出席審訊,但他當日缺席,直至3日前被捕還押。辯方解釋,被告近日忙於訓練備戰,故忘記應訊。裁判官即指「作為運動員最重要係咩?」被告回答「紀律」,裁判官遂斥被告全無紀律可言,應退出泳隊,被告即承諾會改善自己。
案件將押後至6月19日審訊,裁判官指「唔好諗住可以離開香港去比賽」。被告獲准以2000元現金及1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案件編號:KTCC329/12】
年多前已退出港隊
被告林學倫(20歲)自7歲起習泳,曾在2009年本港冬泳賽中奪冠。辯方昨指出,被告現為香港游泳代表隊隊員,更指將於今年6月或會代表本港到西班牙及羅馬參賽。惟本報記者昨向被告所屬的海豐游泳會查詢,對方指由於被告未能出席足夠訓練時數,1年多前已退出港隊,現時更已甚少到泳會練習。
被告早前承認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但否認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罪。他被控於去年12月10日,在九龍塘牡丹閣的停車場取去一輛私家車。被告昨向法庭解釋,該車屬其女友所有,女友事前已將車及車匙交給他保管。裁判官指出,被告女友將就案件當控方證人,質疑女友是否自願借出車輛,但被告未有正面回應。
被告原須於4月3日出席審訊,但他當日缺席,直至3日前被捕還押。辯方解釋,被告近日忙於訓練備戰,故忘記應訊。裁判官即指「作為運動員最重要係咩?」被告回答「紀律」,裁判官遂斥被告全無紀律可言,應退出泳隊,被告即承諾會改善自己。
案件將押後至6月19日審訊,裁判官指「唔好諗住可以離開香港去比賽」。被告獲准以2000元現金及1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案件編號:KTCC3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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