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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運青年周諾恆與友人凌晨時分在工廈天台參加Band騷,警方收到多宗投訴後到場調查,其間眾人疑組成人鏈包圍警員,更反駁指「呢啲唔係噪音,係音樂」。周後來被控阻差辦公,另外3人則被控在夜間造成噪音煩擾,眾人昨在荃灣法院受審。
4名被告分別為周諾恆(27歲)、王元龍(23歲)、庾崇賢(26歲)及劉俊恩(21歲),眾人昨獲數名友人到庭支持。葵涌警署警長黃漢斌供稱,去年9月3日晚上11時許至翌晨1時半左右,警方前後共接到10人報警,投訴音樂聲浪太大,投訴人多居於葵涌華景山莊。
手牽手組人鏈 無視警員續唱歌
黃表示,9月4日凌晨1時許,他與隊員到達葵涌美適工業大廈,抵達天台時已聽到「好似的士高」的高音量音樂。警員甫步入天台5米左右,便有一班青年衝前,截停他們。黃指有近20人手牽手,組成人鏈圍着15名警員,帶頭者包括周諾恆。
黃表示接獲投訴,指青年製造噪音,對方即反駁「呢啲唔係噪音,係音樂」,又稱「呢度係私人地方」。黃要求眾人出示身分證,又奪去在台上繼續唱歌的人的咪。
經個多小時混亂後,警員順利檢查在場者的身分證,其後發現在警方到場後,仍然使用咪及結他發出聲浪的,就是王、庾和劉,遂票控3人;周則被警員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TWCC428、TWS1883-85/12】
4名被告分別為周諾恆(27歲)、王元龍(23歲)、庾崇賢(26歲)及劉俊恩(21歲),眾人昨獲數名友人到庭支持。葵涌警署警長黃漢斌供稱,去年9月3日晚上11時許至翌晨1時半左右,警方前後共接到10人報警,投訴音樂聲浪太大,投訴人多居於葵涌華景山莊。
手牽手組人鏈 無視警員續唱歌
黃表示,9月4日凌晨1時許,他與隊員到達葵涌美適工業大廈,抵達天台時已聽到「好似的士高」的高音量音樂。警員甫步入天台5米左右,便有一班青年衝前,截停他們。黃指有近20人手牽手,組成人鏈圍着15名警員,帶頭者包括周諾恆。
黃表示接獲投訴,指青年製造噪音,對方即反駁「呢啲唔係噪音,係音樂」,又稱「呢度係私人地方」。黃要求眾人出示身分證,又奪去在台上繼續唱歌的人的咪。
經個多小時混亂後,警員順利檢查在場者的身分證,其後發現在警方到場後,仍然使用咪及結他發出聲浪的,就是王、庾和劉,遂票控3人;周則被警員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TWCC428、TWS1883-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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