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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馬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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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25日 12:00
2012年04月25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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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天(4月25日)在吉隆坡與馬來西亞政府第二財政部部長艾哈邁德‧胡斯尼,簽署收入避免雙重徵稅及防止逃稅的協定,這是香港第24份同類協定。

 

     曾俊華歡迎協定,可進一步鼓勵兩地的投資及人才交流,加強雙邊關係。

 

     在協定下,香港公司從馬來西亞設立的常設機構,在馬來西亞所繳納的稅款,可從香港稅項中抵免,避免雙重徵稅。

 

     此外,香港居民若在馬來西亞收取利息收入,向當地繳交的預扣稅由現時15%降至不高於10%。若收款人為香港政府或金管局等,稅率更降至0%。

 

     馬來西亞向香港居民徵收的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亦會由10%,降至不高於8%。技術服務費的預扣稅稅率亦會由10%,降至不高於5%。

 

     協定亦訂明香港的航空公司經營往來馬來西亞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香港利得稅,無須在馬來西亞課稅。馬來西亞亦將豁免香港居民該等航運收入的稅項。

 

     這項全面性協定將待雙方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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