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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無防火規管 屏幕起火易蔓延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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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24日 06:35
2012年04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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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消防專家指出,近年愈來愈多酒店及商廈在外牆或天台裝設大型顯示屏,即使顯示屏本身規格及安裝須審批,但法例卻未有要求大廈外牆以防火物料製造,當大型顯示屏發生火警,火勢在很短時間便會蔓延至室內,威脅住客安全。專家認為政府應跨部門檢視法例是否有不足,若有需要,應修例要求裝有大型顯示屏的大廈提升外牆耐火程度。


沒規定須使用防火物料

前助理消防區長、現任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現行消防條例只規管相距1.8米以下的大廈,外牆設計須加入防火元素,包括加厚玻璃或支架須塗上防火物料,若外牆發生火警,可抵禦燃燒2小時,幕牆面向室內的一面,溫度不會升逾140℃,讓室內人士有足夠時間疏散,該規例可令大廈火警不會迅速傳至另一幢大廈。


消防專家促修例規管

大廈外牆顯示屏近年愈來愈多,法例卻未有要求這些大廈提升外牆的防火能力,梁錦得認為政府應檢討是否有不足之處。他說,顯示屏一旦發生火警,大廈外牆耐火程度不足,易迅速蔓延至室內,甚為危險。梁相信,因現時法例沒有要求,本港發展商一般不會願意額外花費,提升幕牆的耐火程度。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表示,目前法例未有要求裝有顯示屏的大廈幕牆須以耐火物料製造,應探討是否有改善空間。根據屋宇署《安裝及維修廣告招牌指引》,防火環節着墨不多,主要規管招牌的電力裝置,但未有針對大型顯示屏制訂防火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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