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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稱接受證監會裁決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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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24日 06:35
2012年04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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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台灣兆豐證券董事長簡鴻文昨日表示,旗下兆豐資本被指在洪良國際上市申請未有履行保薦人職責,而於前日被香港證監會重罰4200萬元及吊銷保薦人牌照一事,他對處分之重感到驚訝,但接受裁決。


簡鴻文指出,因公司已做撥備,所以罰金對兆豐證券今年盈利不會有影響;又稱過去兆豐資本協助台資企業到香港掛牌,但現在環境不同,台資企業都返回台灣上市,以致香港業務萎縮,將休息較長時間,長遠看則視兩岸金融業務發展再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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