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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黃燕雲的胞姊黃燕媚供稱,妹妹曾接觸中大防止性騷擾委員會主席馬麗莊教授,透露曾遭梁少光性騷擾,但黃燕媚引述妹妹的友人陳玉兒說,馬當時暗示證據不足,未必有足夠證明性騷擾,黃燕雲最終未有提出正式投訴,只向時任副校長楊綱凱作口頭報告。
公眾地方無反抗 被指難證非禮
黃燕媚作供時引述陳玉兒曾對她說,妹妹向馬麗莊披露性騷擾事件後,馬表示事件在戲院發生,屬公眾地方,黃沒有離開或求助,亦沒有明確反抗,似表示梁非禮的證據並不充分,而黃燕雲經考慮後,最終沒有投訴。
但代表兩任校長、中大兩職員的資深大律師陳志海則指出,馬麗莊當時是想協助黃燕雲,曾向她表示,雖然二人之間的對話應保密,黃若不向時任副校長楊綱凱投訴,馬亦會違反保密守則,代黃向校方投訴,但未有交代馬最終有沒有付諸行動。
曾向副校長口頭報告
死者於2010年10月底過世後,其姊姊在同年12月於死者房間內找到一封以英文書寫、沒有上款、只印有「Confidential(機密)」字樣的文件,內容提及遭人非禮,又表示曾向楊綱凱及中大校長辦公室助理梁其汝作口頭報告,但未有正式投訴。該文件有黃燕雲的簽名,顯示文件在2007年的5月7日簽署。
平機會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而法例上性騷擾定義包括「是否不受歡迎而涉及性的行徑」,即使當事人當時沒有表示拒絕,未必代表那是受歡迎的行徑,要視乎主觀及客觀證據是否能證明該行徑是否不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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