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澳門終審法院昨續審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控方首次披露,港商羅傑承及華置主席劉鑾雄涉及其他關聯案件並被查,羅更是嫌犯,仲量聯行亦承認正協助澳門當局調查。羅傑承昨在庭上作證時承認,在投得澳門機場旁豪宅地的2005年6月,他和劉鑾雄曾與歐文龍在酒店見面,同場包括案中被通緝的「新明輝」負責人何明輝。中標後,羅應何明輝的要求,付款2000萬元給一雲石公司。控方指該雲石公司是由歐文龍控制。
羅傑承聲稱,付款2000萬,只是預支款項建設臨時辦公室及幫助何明輝周轉、即支付他欠下的雲石費。對於控方指收款的Ecoline雲石公司原來是由歐文龍控制及用以收賄,羅稱事前並不知情。
羅﹕預支工程費 不知歐文龍控制
本列為證人的劉鑾雄昨未有出庭作供,控方指是因劉涉另一案件,故放棄傳召他。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亦提醒羅傑承,指他因涉及另一宗與該地皮項目相關案件,被列為嫌犯,並已進入預審階段,可選擇不作供,但羅傑承終決定作證。
羅另案列嫌犯 不擔心照作證
羅傑承昨離開法院時,承認涉及另一宗與歐文龍有關案件,但聲稱預審仍未開始,又否認賄賂歐文龍,不擔心昨日供辭令自己成為被告,自己「只是說實話」。
昨審訊集中歐文龍批出澳門機場旁用作發展「御海.南灣」的5幅豪宅地皮時,涉收取2000萬賄款,該地皮2005至06年間由羅傑承的子公司Moon Ocean以13.68億元投得,法院昨傳召10名證人作供。
羅傑承於庭上憶述,2004年尾至05年初,他透過仲量聯行高層盧慶雄,得悉澳門政府有意出售機場附近地皮。羅詢問華置主席劉鑾雄有無興趣,兩人其後分別研究地皮。05年6月,澳門政府邀請仲量聯行及另外兩公司入標,羅邀劉鑾雄一起投資發展。
劉鑾雄最後借出7至8億元給羅傑承,但條件是日後可行使優先認股權,以成本價購買Moon Ocean股份。後來Moon Ocean以13.68億元中標取得地皮。羅傑承投地後,分兩次合共以16億元賣出所有Moon Ocean股份(土地權益)給劉鑾雄,獲利約2.3億元。
何明輝牽線晤歐 忘時間次數
羅傑承被問到如何認識歐文龍時說,在建築公司「新明輝」負責人何明輝安排下,在澳門華都酒店與歐文龍會面,席上包括羅、劉、歐及何,先後約1至2次,但不記得飯局具體時間或次數。羅又稱飯局只是一般交流,主要談到飲食及澳門發展,沒有討論地皮。不過,法官引述歐文龍的日記指出,四人曾於05年6月22日、即土地截標前一星期於金龍酒店會面,說法與羅有出入。
何指示2000萬過戶雲石公司
羅傑承否認向歐文龍行賄,但聲稱中標後聘用何明輝的「新明輝」,負責豪宅其中40億至50億元工程。其後何明輝致電羅,要求他預支2000萬元,以興建地盤臨時辦公室及前期準備工作。加上何說同時欠下一間雲石公司Ecoline約2000萬元,故希望羅直接把2000萬元過戶Ecoline。
羅傑承的公司遂要求華置支付2000萬元,並透過第三者公司戶口把錢過戶到雲石公司。但羅傑承供辭與另一證人、華置高級項目經理吳易曦有出入,吳聲稱「新明輝」只是負責豪宅工程約一至二千萬元的工程,依吳經驗,該款項一般不會一筆過支付,案件下周一再審。
明報記者 黎嘉愉 陳志偉 港澳連線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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