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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靈免坐監 政府研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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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20日 23:35
2012年04月20日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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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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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外科教父」、香港大學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早前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帳目罪成,昨獲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事後立即發表聲明指判刑過輕,加上黃健靈或被港大追討退休金,暫獲免除牢獄之苦的黃,看來仍未能如他所願了結一切。


港大或追退休金 否認監管漏洞

律政司發言人認為黃健靈(71歲)的判刑過輕,正研究判刑理據,以決定是否需覆核。港大醫學院發言人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就會否追討被告退休金,發言人指會研究判辭,再決定會否採取跟進行動。至於法官李素蘭批評港大監管有漏洞,發言人強調校方一直有一套嚴謹的財務監管制度,本案亦是校方發現問題,調查及向廉署舉報。


黃健靈昨晨到庭時沒有回應記者提問,聽取判刑時一貫緊抿嘴唇,情緒未見激動,他聞判社會服務令、步出犯人欄後,即與律師團隊、其「力捧」的現任外科學系系主任盧寵茂等親友握手,更與代表資深大律師夏偉志相擁。黃於庭外以英語說﹕「我鬆了一口氣,感到如釋重負,所有事已完結。」其後便乘坐的士離開。


夏偉志求情稱,黃健靈妻子病重,他需照顧12歲兒子。黃獲港大校長徐立之、同事朋友等20多封求情或聯署信,強調他多次捐款,包括由1988年起捐款逾百萬元回報母校悉尼大學。黃因本案多年受熬煎及焦慮,傳媒高調報道亦使他苦惱。


官斥黃蔑視誠信 大讚醫學貢獻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說,黃健靈未將涉案醫療技能發展中心(下稱中心)款項交由港大財務及企業管理處,反而自立戶口,因感大學制度僵化,自行管理會較靈活。黃又認為預約港大私家車及司機程序不少,遂使用其家傭兼司機。


惟法官指港大早已拒絕支付其司機薪金,黃身居高位,其誠信應達最高標準,可惜他卻完全蔑視;另外,法官對港大未有妥善管理中心資金感到不幸及驚訝。


就未有匯報下屬陳秀紅盜款,法官指黃將港大蒙在鼓裏,雖然他未有得益,但違反責任,令公帑損失。法官稱,黃健靈並非貪心,他大可私人執業「搵真銀」,但他立志獻身服務病人,其典範個性屬獨一無二。至於陳秀紅亦於兩年前因盜款而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1年10個月,現准保釋等候上訴。


考慮年長已還款 例外判社服令

另一方面,法官花詳盡篇幅盛讚黃在醫學界的貢獻,指黃引入微創鎖孔手術,提高專業知識,達至世界級水準。法官相信公眾對他犯案感震驚,黃已失去尊重,玷污名聲,加上認為他早於被廉署調查前已還款、年長、案件有所延遲,屬可判處社服令的例外情况。


【案件編號﹕DCCC694/11】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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