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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正式引入電動車後,再向車廠借用三輪電動車,試用期間發生意外。意外中受傷的警員隸屬黃大仙警區交通隊,事發時駕駛Vectrix車廠借出作試用的VX-3 Li+電單車,駛經毓華街時失平衡受輕傷,送院敷治後無礙。
昨日早上11時許,該名警員駕駛三輪電動電單車駛經毓華街,在雲華街交界失平衡跌倒,警員手腳擦傷,自行登上接報到場的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敷治。
警方表示,該輛電單車仍在試用階段,去年12月向Vectrix車廠借用,現由黃大仙警區交通隊試駕。該電單車於美國製造,兩輪在前,一輪在後,馬力相等於250cc電單車,即28.2匹馬力,最高時速110公里,設有後波檔,共兩個座位。根據Vectrix網頁,該輛電單車以電力驅動,每次充電需4至6小時,內置電池可用10年、行走8萬公里,行駛時不會排放污染物,公開售價約11.6萬港元。
昨日早上11時許,該名警員駕駛三輪電動電單車駛經毓華街,在雲華街交界失平衡跌倒,警員手腳擦傷,自行登上接報到場的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敷治。
警方表示,該輛電單車仍在試用階段,去年12月向Vectrix車廠借用,現由黃大仙警區交通隊試駕。該電單車於美國製造,兩輪在前,一輪在後,馬力相等於250cc電單車,即28.2匹馬力,最高時速110公里,設有後波檔,共兩個座位。根據Vectrix網頁,該輛電單車以電力驅動,每次充電需4至6小時,內置電池可用10年、行走8萬公里,行駛時不會排放污染物,公開售價約11.6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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