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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萬賄歐文龍 太古旗下公司高層囚3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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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01日 06:35
2012年03月0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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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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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太古集團旗下廢料處理合營公司,其中兩名高層稱因「世紀大貪官」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苛索巨款,終以2800萬元賄賂他,以獲得3份約值11億元的公共清潔合約。兩高層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行賄罪成,法官表明香港社會不容此舉,判兩人入獄3年3個月。


英籍被告祈理格(63歲)及譚炳昌(57歲)均沒有案底,案發時分別為太古集團附屬、太古昇達旗下的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主席及董事。辯方求情稱,祈於亞洲開設多間廢物處理公司,亦曾獲工程學會表揚他在環境工程的成就。他退休後曾在城大教授環保政策,而發生歐文龍案後,他更自願與澳門政府商討減低合約價格。


太古主席白紀圖代求情

辯方為祁呈上太古集團主席白紀圖、匯豐前主席艾爾敦、區議員司馬文及環保署前副署長求情信。至於曾任生產力促進局理事會委員等公職的譚,辯方指他成功將廢物產生氣體轉為能源,昨亦獲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前主席蔡素玉到庭支持。


辯方力陳本案源於歐文龍索賄,兩被告已多次迴避,為保公司500員工生計,只能行賄。辯方指兩人未有得益,事業及名譽盡毁,亦不會重犯,請求輕判。


法官簡仕勳裁判時說,特赦證人、中間人殷飛歷令人印象深刻,他沒輕描淡寫自己角色,裁定他誠實可靠。法官又讚揚案發時為太古昇達財務經理的楊淑勤,指全因她勤奮才發現合約有問題。


官:兩被告成貪官犧牲品

法官指判刑屬沉重艱難,雖然兩被告品格無可挑剔,似乎是受害人,成為一名貪官的犧牲品,但兩人行徑損害太古遠近馳名的名聲,亦令二人家庭感到重大恥辱。法官指斥歐是惡棍,表明香港社會不容行賄,以維持公平競爭環境,惟同意案件有不當延誤,加上兩人背景良好,遂減刑。


【案件編號﹕DCCC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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