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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手機速遞員 無業漢囚8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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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01日 06:35
2012年03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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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有搶劫案底的無業漢,佯裝向電訊盈科訂購手提電話,要求電盈派人晚上將手機送上門,趁速遞員身懷大額現金持刀搶劫,企圖再犯案時被埋伏警員拘捕。法官昨斥無業漢作為主謀,利用年輕人犯案,判監8年;至於兩名協助帶速遞員上樓的青年則判入勞教中心。


無業被告郭健明(36歲)被控和香惠鈿(20歲)於前年9月27日搶劫,另郭亦被控和李家豪(18歲)於前年11月25日串謀搶劫。案件經過審訊後,3人均被定罪。


代表香和李的律師均表示,二人由郭招攬並非主謀,案中僅郭一人以武器指嚇事主。其中李一方指被告出事後,很珍惜家庭關係,因欠債而令家人受滋擾感到後悔。另外郭的代表律師亦稱,被告需照顧年老母親和7歲兒子。


兩同謀青年判勞教

法官判刑時稱,香和李背景相似,與家人關係差,缺乏紀律,被利用犯事,但考慮他們已還押15個月,理應給予更生的機會。至於郭案底纍纍,曾犯搶劫及襲擊,被判監8年。法官指出雖然控罪並非同類案件最嚴重,但以刀指向事主喉嚨亦是令人懼怕的行徑。


刻意晚上交收 搶全日貨款

控方案情指被告窺中電盈提供免費送手機上門服務,郭冒充顧客,刻意要求晚上交收,可搶奪速遞員全日貨款。前年9月,速遞員按訂單前往深水埗民安大廈,由香帶上樓,郭從後亮刀指嚇,劫走iPhone 4、Sony Ericsson等5部電話、現金7752元及一部PSP遊戲機等。


同年11月,郭重施故技,但電盈已報警,喬裝速遞員的警員由李帶上樓,各被告最後被埋伏的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HCCC153、2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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