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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文件安排同鄉「工作」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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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29日 06:35
2012年02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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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菲傭聯同兩名港人,安排假僱主及收入證明等文件,半年內安排13名同鄉來港「工作」,從中收取逾兩萬元中介費。入境處其後拘捕該菲傭,她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串謀詐騙罪。


認違逗留條件串謀詐騙

被告Zenaida Tablilog Mendoza(52歲)另被控串謀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罪,獲控方不予起訴。她沒有案底,已錄口供,頂證另一不認罪的菲籍港人被告Jay Nalyn Uy Romero。案件押後至4月30日再訊,以待Romero受審。據悉,入境處發現眾多「僱主」地址一樣,起疑下調查。


案情透露,Mendoza由2006年7月起在未獲准許下擔任外傭中介人,違反逗留條件。另外,去年3至8月間,入境處接到26宗外傭簽證申請,附有僱傭合約、稅單及水電費單,其中13宗獲批。惟處方發現所有文件均為偽造,「僱主」通訊地址亦全部報稱為涉案公司,其中3名外傭已於去年承認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罪。


入境處人員去年8月22日拘捕Mendoza,警誡下她承認與40餘歲施姓香港男子,為親友或同鄉安排假僱主及收入證明等文件,她負責將表格交往入境處,協助對方來港,每次需付1.8萬至2.5萬元,假僱主可得1.5萬元,身為公司持牌人的Romero得3200元,Mendoza最多可獲2000元。


【案件編號﹕DCCC1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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