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3年前澳洲籍大學生醉酒後乘的士,與司機爭執並搶軚盤開車,被安全帶卡住的司機在車外倒地遭拖行,被夾在路壆死亡。大學生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醉駕等罪成,被判監4年3個月及停牌5年。他不服定罪,以法官錯誤引導及陪審員英語不佳為由上訴,昨被駁回。
被告Kelsey Lord Michael Mudd(25歲)持有美國和澳洲護照,去年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裁定誤殺、危駕、醉駕、擅取他人車輛共4名罪名成立。
質疑有陪審員英語欠佳
辯方律師指出,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未有恰當提醒陪審團處理專家證供等理由提上訴。辯方又質疑,其中一名陪審員在遴選過程中,向法庭表示英語不佳,但法官查問其職業及教育背景後,接納他作為陪審員,認為會令定罪並不穩妥。
但法官在判辭指出,法例訂明若陪審員不夠資格,控辯雙方可在陪審團宣誓前提出反對,若陪審團已宣誓,便不能再質疑陪審員的資格,終駁回其上訴。
事發2009年6月27日凌晨3時半,58歲的士司機黃志明接載被告,沿中環干諾道中東行線駛至大會堂低座附近,兩人起爭執,黃被迫下車站在司機位與車門之間,仍未解開安全帶,被告開動的士,令黃倒地被拖行,被夾在路壆死亡。
【案件編號︰CACC411/10】
被告Kelsey Lord Michael Mudd(25歲)持有美國和澳洲護照,去年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裁定誤殺、危駕、醉駕、擅取他人車輛共4名罪名成立。
質疑有陪審員英語欠佳
辯方律師指出,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未有恰當提醒陪審團處理專家證供等理由提上訴。辯方又質疑,其中一名陪審員在遴選過程中,向法庭表示英語不佳,但法官查問其職業及教育背景後,接納他作為陪審員,認為會令定罪並不穩妥。
但法官在判辭指出,法例訂明若陪審員不夠資格,控辯雙方可在陪審團宣誓前提出反對,若陪審團已宣誓,便不能再質疑陪審員的資格,終駁回其上訴。
事發2009年6月27日凌晨3時半,58歲的士司機黃志明接載被告,沿中環干諾道中東行線駛至大會堂低座附近,兩人起爭執,黃被迫下車站在司機位與車門之間,仍未解開安全帶,被告開動的士,令黃倒地被拖行,被夾在路壆死亡。
【案件編號︰CACC411/10】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