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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接屋宇署勸喻 鄉議局建議不理會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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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16日 08:35
2011年12月16日 0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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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和鄉議局在村屋清拆僭建問題仍未達成共識,鄉議局選擇「企硬」,包括呼籲不用理會屋宇署的勸喻信。鄉議局昨日下午召開執委會,建議村民即使接獲屋宇署勸喻信亦毋須理會,若接獲清拆令,村民可向鄉事委員會求助,向屋宇署提出上訴。


鄉議局理順僭建物政策法律及專業支援小組召集人簡松年向27個鄉委會發信,指小組議決針對村屋僭建,採取不同方法處理,如村民已接獲法庭告票,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村民須依告票所示日期上庭,並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村民亦應依告票指示處理僭建物。


至於現階段接到屋宇署勸喻信的村民,則暫時毋須理會,直至接獲清拆令後,村民可以尋求鄉事會的協助,填妥止於通知的表格和陳述書,並向屋宇署提出上訴,鄉議局法律小組,會提供適當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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