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61歲婦人因急性心臟病發被送到屯門醫院搶救,病情一度穩定,主診醫生亦形容情况「幾好」。惟出院前一晚,婦人突然死亡,家人向主診醫生追問為何病情急轉直下,詎料對方表示,若家人投訴他,個案會轉介死因裁判官進行死因調查,死亡證隨時拖上一年半載才簽發,影響身後事。家人不滿醫生威嚇不簽死亡證,除向醫院投訴,並考慮向醫委會投訴。
退休法醫蒙海強表示,一般而言,死亡個案轉介死因裁判官調查,裁判官完成醫學調查後向家人簽發葬紙,家人可為死者安排身後事。律師黃國桐則指該名醫生胡扯及混淆視聽,死因調查不會影響家人為死者辦理身後事。
屯院﹕無漏診誤診 醫生已道歉
屯門醫院表示,經調查後,確定醫療團隊已為該名鄧姓婦人作出適切診治。由於患有心肌梗塞的此類病人,病情穩定後,第5至6日有可能心臟病發猝死,故不存在漏診或誤診。院方對主診醫生未有向家人詳細交代病情,以及醫生與家人會面時沒有清楚解釋可能將個案轉交死因裁判官,表示遺憾。該名主診醫生已向死者家人致歉,個案已轉交死因裁判官跟進。
鄧女士於11月25日凌晨因急性心臟病發送入屯門醫院搶救,病情穩定後轉交內科跟進,內科主診醫生最初指鄧女士病情「幾好」,但鄧在出院前一晚(12月1日)突然死亡。
初指病情「幾好」 死後轉稱「危險」
鄧女士的女兒鄭小姐表示,其母在急症室時,注射溶血劑後轉送心臟加護病房,11月28日轉送內科A5病房留醫。鄭小姐說,家人曾多次要求見主診醫生,但醫生無暇約見,其兄唯有趁醫生值班時,到病房向醫生查問母親病情。主診醫生當時說其母病情「幾好」,很快可出院,並安排明年1月26日做通波仔手術。本月1日晚上8時,鄭與家人到醫院探母,其母說醫生安排她翌日出院。當晚10時許,醫院致電鄧女士家人,指鄧女士突然氣促、昏厥,當值醫生搶救後無效,懷疑死於心臟病。
鄭小姐向主診醫生查詢為何其母病情急轉直下,醫生說病人心臟酵素高達9000,加上高血壓、糖尿、肥胖,屬高危病人,發病後5至7日內會很危險。她對醫生最初說其母情况「幾好」,但母親去世後又說很危險的說法存疑,表示若知道母親很危險,會將她轉送私家醫院做通波仔手術。
若開死因庭 「可能拖一年半載」
鄭小姐表示,當時主診醫生說,若家人投訴,個案會轉交死因裁判官調查,若要解剖加上等候死因裁決,可能會拖上一年半載才簽發死亡證,影響替死者辦理身後事。
屯門醫院內科副部主管林焯森醫生承認,醫生與死者家屬的溝通技巧需要改善。他說,患有心肌梗塞的這類病人,有時心肌受損流血,病人會因此猝死,也有病人心跳紊亂猝死,因此這宗個案會轉交死因裁判官調查。由於醫生曾為鄧女士注射溶血劑,情况穩定亦沒有胸口痛,遂安排她於明年1月做通波仔手術,院方對鄧女士去世表示難過,並會與家人保持聯絡,盡力提供協助。
明報記者 談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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