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無業青年懷疑同居女友有外遇起爭執,女友吞下安眠藥力證忠貞,青年一邊逼女友扣喉及拍打其背,一邊伺機發泄對她拳打腳踢,兩人事後竟和好如初。惟個多星期後,女友稱在樓梯跌傷往求診,才揭發她肋骨骨裂、肺及耳膜破穿。青年昨認打傷女友候懲。
肋骨裂爆肺 女友隔周始求醫
被告宋浩銘(23歲)有6項案底,其中2項與襲擊有關。報稱無業,曾任廚房工人,月入9000元。被告原被控於今年7月15及17日在上水住所內,干犯兩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昨日受審,控方舉證完畢後,其中一項罪成被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被告後來承認另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女事主較被告年長3歲,她於7月25日到醫院求診,稱2天前在樓梯跌傷,左胸痛楚,揭發今次暴力事件。據悉,醫療報告指她3條左肋骨骨裂、左眼瘀傷、右耳膜五成穿洞及爆肺。任職珠寶售貨員的李姓女事主昨供稱,兩人6月開始同居,7月15日被告懷疑李不忠,二人大吵起來,李吞下20粒安眠藥以示清白,被告要她扣喉、飲水及拍她的背,但同時又掌摑她3、4下,腳踢她大腿及臀部,兩人之後和好。被告承認上述控罪。
女友稱拉扯致意外 脫一控罪
李續稱,另一暴力事件發生於兩天後,事緣於兩人又起爭執,被告要求李離開其寓所,李拒絕並用腳頂住大門,終令其下身有瘀傷。辯方盤問下,李承認事件是兩人拉扯期間所發生的意外,裁判官終裁定此控罪表證不成立。
辯方求情時稱,事件涉及男女感情糾紛,被告無意傷害對方,又稱母親患癌,盼獲輕判。裁判官決定先索取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1758/11】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