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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鐵非禮少女 牧師上訴脫罪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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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3日 05:59
2011年11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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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並育有兩子的牧師吳漢超被指在晨早人多擁擠的港鐵車廂,緊貼妙齡女子以陽具摩擦女方大腿,今年3月牧師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21天,當時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昨獲高院判處上訴得直;律政司發言人表示不會申請重審。

案發時47歲的吳漢超,為柴灣平安福音堂牧師,原被裁定去年9月13日早上在北角開往炮台山的港鐵列車內,非禮20多歲女事主。高院在判辭指出,原審裁判官錯誤理解吳的口供,吳在警誡供辭中否認用下體觸碰女事主,但裁判官在裁決時則指吳承認有觸碰女事主,犯下事實上錯誤;另外,事主的證供與警方在庭上口供有矛盾,但裁判官並無解釋為何會接納有關矛盾。

【案件編號:HCAM2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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