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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經理判囚7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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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2日 05:59
2011年11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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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鴻基投資前客戶經理,獲安排管理前上市公司格林柯爾兩間附屬公司的證券戶口,但他在未獲授權下擅自將戶口內股票沽清,將逾千萬元利潤轉帳至個人戶口後即日潛逃加拿大,他7年後終被引渡返港受審,早前被裁定兩項以訛騙手法把資料存入銀行紀錄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昨判囚6年9個月。

被告宋秦(42歲)於港大修畢工程學士,隨後於中大獲工商管理碩士,稍後在加拿大完成金融工程文憑。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已婚,育有分別12歲及7歲兒,是乙型肝炎帶菌者,請求輕判。

潛逃7年被捕 再棄保赴加

案情透露,格林柯爾事發時為創業板上市公司,時任董事長顧雛軍和董事陳長備於2001年3月在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為兩間子公司開設兩個現金保證金戶口,被告負責管理戶口。同年10月,顧透過子公司購入廣東科龍(0921、現稱海信科龍)和華凌集團(0382、現稱威靈控股)共480萬股股票作長線投資。

被告先於04年5月初,註冊與格林柯爾兩間子公司同名的影子公司及開設戶口,又於同月21日沽售所有股票,並提交冒簽的轉帳授權書,把獲利及結餘共1053.3萬元轉至影子公司戶口。被告同日提取大部分款項,當晚經台灣飛往加拿大。格林柯爾董事胡曉輝至同月31日發現股票被沽售向警方報案。被告曾於06年2月返港時被捕,其後再棄保前赴加拿大。加拿大騎警於09年10月在多倫多拘捕被告,今年4月將他引渡返港。

【案件編號﹕DCCC4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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