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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單身宿舍 月入限1.4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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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10日 06:01
2011年11月10日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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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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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協助在職青年免捱貴租,施政報告提出由非政府機構全資興建和營運青年單身宿舍。民政事務局公布,介乎18至30歲而擁有永久居港權的在職青年,以去年入息水平作參考,月入約1.4萬元或以下,資產淨值約20萬或以下的青年即可申請,租約期最長為5年,但租金暫未有定案。

營建須申慈善基金或借貸

民政事務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首次詳述計劃大綱。青年宿舍會由非政府機構自行全資興建和全權營運,當局會作統籌,提供更改土地用途和技術支援等協助,但政府不作工程和營運的直接撥款資助,有關機構須申請慈善基金或借貸。

曾有物業紀錄不能申請

當局計劃優先接受擁有永久居民身分的在職青年申請,須介乎18至30歲,同時要通過入息和資產限制。當局擬以有關年齡群組入息水平的四分之三位數作上限指標。以2010年為例,上限為1.4萬元。當局亦會根據單身人士申請公屋和居屋的資產限額,即介乎19.3萬至26.5萬元的某個數目作上限,並規定申請者過去及現在不可以個人、聯名或公司名義擁有住宅物業。

首3年享優惠租金

為確保單位流轉,當局亦設租約期限,考慮首2至3年以最優惠租金出租,之後以次優惠租金續租1至2年。換言之,租約期最長為5年。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早前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有3間非政府機構已表示有意營辦青年宿舍,包括東華三院、女童軍總會和童軍總會,各機構已物色地皮,其中東華三院擬改建上環一空置小學校舍。女童軍總會正與當局研究動用大角嘴地皮發展成宿舍,兩機構已跟政府就細節展開討論。楊立門估計,宿舍最快2014年落成,3個機構合共提供逾千個單位。

青協督導主任鄧良順及女青年會青年就業服務督導主任林遠濠均認為,計劃擬定立1.4萬元入息上限的水平合理,但仍要視乎政府的計劃對象,如年近30的青年收入可能超標,低學歷、月入八九千元的青年或競爭力不足,同時要顧及偏遠地區青年的入住機會。

議員建議租金與工資掛鈎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質疑,入息上限會否每年調整,同時擔心限額定得過高,低薪青年無力競爭,建議當局應把租金與工資掛鈎,介乎工資的10%至15%,令他們合乎支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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