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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訊業界普遍認為一小撮超高用量用戶濫用無限上網計劃,影響一般用戶上網質素,故有必要施加限制。但究竟何謂超高用量,電訊管理局對此沒有標準,而綜合業界意見,目前不多於5%用戶屬超高用量,佔用了六成以上上網頻寬。
電訊管理局高級電訊工程師趙子勝表示,局方沒有統計超高用量用戶數目和每月所使用的數據量,但綜合業界意見,超高用量用戶佔整體用戶不多於5%。以今年7月全港有745.8萬手機用戶推算,約為37.2萬個用戶。趙說,在嚴重情况下,這批不多於5%的超高用量客戶,足以耗掉六至七成以上頻寬,大大減慢一般用量客戶的上網速度。
他續指出,一般手機上網速度約為每秒23Mb,即使在新指引下,超高用量用戶的上網速度被鎖定於每秒128Kb,用戶收發電郵或瀏覽網頁亦不會察覺速度有太大分別。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莫乃光說,電訊商當初低估市民利用無限上網計劃的用途,當市民以智能手機上網、同時接駁至平板電腦、家庭電腦,或與他人共享上網,會大大增加電訊商負荷,亦對一般用戶不公平,只好減慢高用量用戶的上網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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