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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定規格 欠客觀數據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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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05日 05:59
2011年11月0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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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究竟一個合規格報攤可橫放多少份報紙?一份摺疊的報章闊13.5吋、長11.5吋,在9平方呎的空間上,僅能平放5份報紙。

專門研究報攤發展的前資深記者莊玉惜表示,政府於1958年有意規管報攤尺寸,曾向報販承諾把報攤面積定為12平方呎,與排檔看齊,詎料1960年刊憲時,卻把長闊定為4呎乘11吋(約0.9呎),足足少了8平方呎,直至1976年,因應報販對報攤大小的不滿,才把長闊放寬為6呎乘1.5呎,但此措施缺客觀數據,並非因應實際需要而定,至今一直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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