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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51宗 住半山雌雄賊提堂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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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30日 05:59
2011年10月30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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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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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日前於半山豪宅拘捕一對男女,懷疑男方為專業竊匪,交由女友處理巨額贜物。男女昨日提堂,庭上透露二人為同居關係,即使過去7年來沒有收入紀錄,仍能租住半山豪宅,除了在戶口內有現金400萬元,在家中亦有現金60萬元及40萬元金飾。控方懷疑,被告於過去年半內涉嫌干犯51宗爆竊案。

稱家財為積蓄 7年無收入紀錄

案件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身材黝黑的男被告朱書龍(55歲)報稱無業,身材略胖的女被告李淑媛(41歲)則報稱為普通話導師,昨應訊時一直面有難色。控方透露,朱有4次案底,其中3次與爆竊有關,李沒有案底,兩人報稱居於半山柏道豫苑一單位,暫毋須答辯。

男控爆竊 女控洗黑錢

朱與李分別被控一項爆竊和一項洗黑錢罪。控罪指出,朱書龍於10月22日,在觀塘成業街華成工業大廈2樓喜達手袋有限公司,偷去鑽石耳環、戒指、頸鏈、金頸鏈、手鏈及港元、美元、歐羅、人民幣等現金。李則被控於去年4月至今年10月間,處理她存於銀行戶口及保險箱內,朱於爆竊案中偷取的400萬港元及外幣,另加金飾等大量貴重財物的得益。

上周涉盜270萬鑽飾現金

裁判官馬保華透露案情,指被告撬開工廈內公司閘門及夾萬,主要偷取現金,以相同手法爆竊51間公司,而上周爆竊案財物價值270萬元。警方於李的戶口及保險箱內檢獲涉案現金及賊贓,在上周三(26日)搜屋時,再檢獲約60萬元現金及40萬元金飾。朱辯稱未有爆竊,財物均屬自己所有;而李其後返家,指戶口現金是其積蓄、從前夫所得的贍養費和投資股票得益,但控方表示,已有3宗爆竊案事主認出賊贓,而控方指根據稅局資料,兩名被告過去7年未有收入紀錄。

控方指出,被告由去年4月28日開始犯案,其中29宗案件已報警,而兩人未有申領綜援, 家庭與內地又有緊密聯繫,遂反對保釋。辯方申請保釋時透露,李與朱同居,未有結婚,她與前夫育有一名16歲女兒,現於般咸道一間著名女校就讀中五。李於內地大學畢業,半年前起於一間教育中心任教普通話。辯方指出,女兒現暫住同學家中,需要照顧,請求保釋。馬官將案押後至11月3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兩人被拒保釋,還押警方看管。

據報道,被警方監視的朱日前在觀塘成業街爆竊現金和金飾後,於上周三在西區正街落網。

【案件編號:KTCC57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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