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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早前就審議中的《競爭條例草案》提出六大讓步,惟仍未獲得商界掌聲。據悉,本港四大商會將召開會議共商對策,冀爭取政府將「低額模式」的門檻提高,進一步保障中小企。廠商會聲言若政府拒絕讓步,將就草案投反對票。泛民強調目前方案已是極限,「不要讓崩了牙的法例淪為完全無牙」,並促政府最少在3年內全面檢討法例。
政府早前建議加設低額模式,訂明全年營業額低於1億元的協議機構,以及總營業額低於1100萬元的單一機構可獲豁免。
久未出席競爭法草案委員會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昨「重披戰衣」到立法會向議員介紹修訂草案,但多名商界議員明言對修訂「不收貨」。總商會代表林健鋒形容政府今次只是稍為澄清概念,稱不上讓步,要求政府進一步釐清條例關鍵字眼的定義。
批低額模式訂得太低
中華出入口商會代表、民建聯黃定光批評政府將低額模式訂得過低,「以全年1100萬的總營業額來算,該公司每個月只能有約90萬元營業額,利潤可能只得數萬元,那只能算是『微企』,(法例)如何能保障中小企?」
不過,泛民議員認為政府修訂方案已是可容忍的「極限」。民主黨李華明強調,要求政府承諾在條例通過後3年全面檢討,並在觀察後重新引入私人訴訟,「不可能修訂了的東西就無了期失去」。
蘇錦樑未有正面回應政府會否就條例作更多讓步,稱目前低額模式的門檻合理,會繼續持開放態度聽取議員意見,但強調政府對嚴重反競爭的行為「一步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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