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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湖南省一名縣級法院副院長的侄女殺害前度情人,並將其碎屍棄置。該法院的上級法院雖判她罪名成立,但最後只判其死刑緩期執行(死緩)。判決引發死者家屬不滿,指是「官官相護」,但法院強調審案過程中未受到干擾。
迷魂肢解男友
據「紅網」報道,疑兇胡芳是湖南嘉禾縣法院副院長胡平忠的侄女。案情透露,胡芳與死者劉軍曾拍拖4年,2010年6月分手,7月20日晚,胡將劉約至嘉禾縣紅太陽賓館,不久兩人爭吵,胡芳偷偷將20粒安定片放進飲料,趁劉軍喝後昏睡時用枕頭蒙住對方頭部,再用繩子勒其頸部直至死亡。7月23日上午,胡芳買了兩個旅行箱和一把菜刀,在酒店洗手間肢解劉軍並裝入旅行箱,再運至郴州棄置。
法院﹕為愛殺人危害較小
嘉禾縣法院的上級機構郴州市中級法院9月中宣判稱,胡芳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起因乃戀愛糾紛,較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行兇殺人案的危害要小,但考慮到被告殺人分屍,情節惡劣,依法判決胡芳死刑,緩期兩年。
死者家屬日前在網上發帖稱,「胡芳沒有絲毫投案自首情節,作案後仍若無其事上班,還和同事外遊…… 歸案後,聲稱自己懷孕,企圖取保候審,但根本沒有懷孕……」
郴州市中院在接受訪問時強調,案件審理並未受到任何干擾,是依法判處胡芳「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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