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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浸會醫院早前發生初生嬰兒墮地事件,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昨表示,嬰兒墮地事件不尋常,強調醫院有責任向衛生署通報。他又指出,現時通報指引已相當詳細,至於未來是否能在發牌條件方面引入罰則,當局仍需研究。
有消息指出,肇事嬰兒腦部曾輕微滲血,但浸會醫院前日仍堅稱嬰兒墮地事件並非嚴重事故。衛生署長林秉恩昨強調,初生嬰兒墮地事故屬嚴重事故,事發當日便應呈報衛生署。
周一嶽昨亦表示,若驗出嬰兒出現其他傷害如內部出血,更須通知衛生署。他又指出,指引不可能列明哪一件事故須通報,但醫院應有「預防」思維,於事件發生時即使未知後果是否嚴重,亦應盡快視為嚴重事故來通報,而衛生署也有責任監管私家醫院的通報程序是否做得足夠。
至於現行法例下,私立醫院只是自願通報,毋須懲罰,周表示,法例的確沒有賦予衛生署長權力實行處罰。至於將來會否有任何懲罰,是否能在發牌條件方面跟進,局方需要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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