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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出招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若業主最終要求賠償,並獲法庭批准,立法會便須通過數以十億的撥款予業主。多名立法會議員昨表示,雖同意何東花園值得保留,但又認為應尊重私人業權,促請政府盡力與業主以換地方案達成共識,對以公帑補貼業主有保留。
立會難批撥款 「林鄭過分樂觀」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劉秀成表示,何東花園是私人物業,政府應盡力與業主商討,了解業主要求,若保育計劃涉及公帑,則視乎金額多少,以今次事件為例,若業主採取法律行動,政府賠償金額估計涉及數以億計,相信難獲立法會通過撥款。
曾獲業主邀請參觀何東花園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認同何東花園具保育價值,但反對當局公布談判結果前將之列為法定古蹟,認為發展局長林鄭月娥的態度強硬,他說﹕「(林鄭月娥)至少要將所有方案拿出來,諮詢公眾,但現時只有一個換地方案;局長又沒有交代業主有什麼要求。」
他又認為林鄭月娥過分樂觀,指業主一旦採取法律行動要求賠償,涉及龐大公帑,「市民未必同意」。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表示,香港一直缺乏把私人物業列為法定古蹟的補償機制,政府長遠必須認真研究。民建聯陳鑑林則表示,保育需付出代價,政府將私人物業列為法定古蹟,應向業主賠償,換地及以公帑補貼均屬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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