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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女童噴殺蟲水 準碩士生囚兩周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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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18日 05:59
2011年10月1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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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5歲準碩士生,今年6月因不滿2歲女童在住所外玩耍太嘈,用殺蟲水噴射對方一下,昨被判監14日。由於被告已被還押超過兩周,刑滿獲釋。

被告盧穎聰,辯方求情時引述其父親,指被告膽小、自信心低,事件令其精神受困擾,要定期求診。盧父本經營出租小說店,今年打算結業,陪伴和照顧兒子。被告自去年5月起有社工跟進其行為和情緒,感化官報告亦指他精神有問題。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有悔意,判監兩周。

【案件編號﹕KTCC4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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