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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前妻一年要使3200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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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18日 21:59
2011年10月18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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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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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超級富豪李德義兒媳離婚案,前媳婦曾昭穎昨在證人台上提到前夫提出墮胎要求,以及談到兩人婚姻何時出現問題,情緒激動3次落淚,又3次強調「我不想離婚」(詳見另稿 )。代表丈夫的御用大狀則大爆要求7億美金的女方,誇大預計生活開支達3200萬元,包括每年500萬元添衣,或是每年要240萬元度假及14萬元養狗等,另要6億元買豪宅。

丈夫一方質疑誇大

曾昭穎在贍養費訟訴中要求7億美金(近55億港元),代表前夫李建勤的英國御狀昨在盤問中透露,曾何時要求6億港元在港購買佔地最少8000平方呎的豪宅、在英國貴價地區買屋、香港及倫敦共購買3輛名車;另外每年開支達3200萬元,包括逾500萬添衣、180萬食物、240萬與女兒往度假,14萬養狗、69萬由英國聘請保母照顧女兒等,御狀多翻質疑曾昭穎的預計開支全是誇大數目,更指母女連工人年花180萬在食物上是荒謬。

240萬與女兒度假

雖然曾昭穎承認180萬花在食物上是不小數目,但她強調這是她結婚後一直享受的生活,並不是不真實。至於500萬添衣,她是以每月約20萬元計算,她指不是每月均花20萬買衣服,但一旦要出席一些重要場合,衣飾上的花費確是需要,她更舉例指以往曾試過出席一個場合,一個手袋已20萬元,衣服亦要10萬元。至於每年240萬元與女兒度假,她則說以往曾到馬爾代夫3至4次,她亦希望女兒能到那兒看看,另外亦包括女兒滑雪、出海等開支。

至於住屋需要,較早前曾昭穎向前夫一方交出多間心水物業的名單,物業主要位於白建時道、寶雲道、渣甸山等,李建勤一方質疑,曾昭穎的心水名單只是以價錢為決定因素,即使他日法官真的判這筆錢給她買屋,她亦不會真的買這麼大的物業,指曾昭穎的目的只希望誇大申索金額,而且看不過眼李在三藩市的超級豪宅。同樣地,曾昭穎要求於倫敦的貴價區置業原因亦一樣。

曾昭穎則指李建勤在2008年初確答應買下白建時道55號的8000呎豪宅給她與女兒,故她是以「維持結婚時的生活質素」作為選擇的準則,她同意即使物業只得3000至4000呎她也會滿意,但重要的是物業必須是獨立屋並有花園讓女兒玩耍。至於在選擇倫敦物業時,她只是因為對該區較熟悉,價錢並非首要原因。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MC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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