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果然在周三公布他任內的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時,正式宣布復建居屋,這一政策的改變,勢將對未來樓市產生深遠影響。消息公布後,有的認為會對樓價,尤其是低價物業和新界樓不利,也有認為復建居屋數量不多,對整體樓市的即時衝擊不會太大。
事實上,近期不單是香港樓市,就算是內地樓市也變得波動。為此,明報置業網將在下周六舉辦樓股研討會,幫助讀者掌握最新市場情况,有興趣讀者可登入網址﹕(www.mpfinance.com/sem1022.htm)報名。
言歸正傳,對於復建居屋,由於主要是興建實用面積450至500呎的細單位,且將會大部分集中在新界區,加上早前政府已相繼推出多幅「限呎地」,勢令未來細單位的住宅供應大幅增加(圖1),且因新居屋售價限定在月入3萬元以下,供樓負擔只會佔家庭收入四成以下,細價樓樓價會面對的壓力也會較大。美聯副主席黃錦康便認為,香港樓價「兩極化」會加劇,兩房和3房單位的樓價差距,也將會擴闊(圖2)。
政策有時差 加劇樓市波動
另一方面,中原地產研究部聯席董事黃良昇則指出,隨着政府復建居屋,香港公營房屋佔整體房屋供應的比例會重新調高(圖3),令公營房屋作為調控樓市的工具,其影響也相應增加。筆者就認為,但凡政府作出干預,長遠只會令樓價更加波動,因政府總是在升市近頂,因社會訴求和政府壓力才增加供應,又或到了樓市最低潮時,要救市才又急急煞停,但所謂增加供應,由落實決定、批地、起樓、賣樓到入住,往往至少有3至4年的時差,結果呢,只會是樓價回落時「落井下石」,樓價回升時卻又收緊供應,令到樓價不是升過龍,便是跌過龍。
今次施政報告有關復建居屋的措施,另一惹來爭議之處,是建議新居屋的買家,過了5年禁售期後,出售單位的補價,只以當初購入單位時的補價計算,如樓價下跌,則以最新市價計算,即以兩者較低為準。如是,則日後若樓價大升,新居屋業主便可能大賺,相反遇上跌市,則可少付補價,有說是變成了幫人投資發達,有違當初興建居屋只是為了滿足自住家庭需要的原則。
有關建議惹來不少私樓業主不滿,認為是以納稅人金錢資助炒樓,並不公平,更有網民說有關政策將造成社會各式分化:
「新居屋如六合彩形式派錢,首先分化新舊居屋業主;到你哋搞掂所有居屋業主,就分化之前用舊補地價方式補咗地價嘅業主;到搞掂埋所有買賣過居屋嘅業主,你哋就會分化所有600呎樓下新界私樓嘅業主; 到你哋搞掂埋新界小型私樓業主,咁你哋就分化香港所有私樓業主;最後到你哋搞掂埋所有私樓業主,咁你哋就會分化晒所有香港人!」
居屋低補價 被指不公平
所謂不患寡,患不勻,原本政治人物和低下階層認為,政府偏幫地產界,實施高地價和高樓價政策,所以要復建居屋以作平衡,到了復建居屋,甚至推出補價優惠,又到了私樓業主認為對他們不公平,因為他們以往納稅較多,卻從沒有享受過房屋福利,更認為新政策有損他們的利益,有業主便在網上號召組織成立業主會,說因政客從沒為他們發聲,只懂打壓樓價,因此要「自救」,建立發聲渠道,並會在今日首度召開會議。
筆者認為,新的居屋政策,尤其有關補價的安排,固然容易引起私樓業主和原有居屋業主的不滿,感覺對他們不公平。但長線而言,對香港樓市卻可能形成新的動力:試想想,數年後若樓市大升,部分新居屋業主只要支付原來的低補價,出售居屋後便可大賺,便有可能成為私樓的準換樓客。另外,現時25萬仍未補價的居屋戶,若不滿新居屋買家的「特權」,也會施壓政府同樣可以以原來的補價賣樓,便變相令市場多了20多萬戶的潛在換樓家庭,等同政府幫樓市養大一班換樓買家!
除了施政報告外,周初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完成研究報告,就9項銷售行為提出立法規管建議,包括建議違規者要負刑責被罰款甚至坐監,以及建議全面摒棄用建築面積計價,無論售樓書或廣告一律採用實用面積並以此計呎價,不准再刊登建築面積和建築呎價,違規者罰款50萬元。
禁樓書刊建築面積 或違基本法
對於以後一手樓書和廣告可能禁止刊登建築面積和建築呎價,香港總商會發表聲明:「我們不能解理為何要禁止發布有關建築面積的資料。我們認為,只要準買家能取得所有必要資料,政府應容許市場提供更多資訊。」有法律界朋友向筆者表示,除非建築面積為「非法資料」,否則要禁止樓書或廣告刊登,可能違返基本法第39條有關港人可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享有的權利:「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明報記者 陸振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