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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表態有意參選 須計經費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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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12日 21:59
2011年10月12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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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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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明年3月25日才是特首選舉,但前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早前「辭職備選」,前政務司長唐英年接着「辭職考慮參選」,兩人均出席公開場合或私人宴會「拉票」,其中開支應否算作選舉經費,選管會表示不評論個別情况,只強調任何人公開宣布有意參選,不論是否獲提名,其身分已成為候選人。

馮驊:不評論「備選」「考慮參選」

宣布有意代表泛民角逐特首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他早前在茶餐廳舉行記者會,開支會按程序申報,但不評論唐、梁現在的變相選舉工程是否適當,「整個特首選舉本身就不公平,香港人有眼看,讓大家判斷」。他不會向選管會投訴。

梁振英上月宣布「備選」後,不時出席公開活動和地區論壇,又出席「富豪飯局」,跟包括現任選委在內溝通。唐英年辭職後落區到訪職業訓練局青年學院,並在山頂白加道政務司長官邸會見不同人士,就是否參選特首聽取意見。

選管會主席馮驊昨在記者會上,多次被問及梁、唐二人以上的活動,應否計算選舉經費。馮驊回應指出,不會評論個別情况,重申一旦有人宣布有意參選,已成為候選人,其涉及選舉工程的開支,包括在社交網站的活動,均須申報及計算選舉經費。

馮驊呼籲有意參選者留意,避免誤觸選舉法例,「所有已經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人士,都被視為候選人,法律上有清晰的定義,如參選人有疑慮,可請教法律意見」。至於選管會會否主動調查涉嫌違規個案,馮驊表示,選管會的角色是監督選舉,跟進接獲的投訴,有關活動是否與選舉工程有關,須視乎上訴庭的詮釋,如有需要,會按證據決定再交予執法部門處理。

選舉指引諮詢24日截止

選管會昨日就明年特首選舉發出新指引(見表),以14天時間諮詢公眾,截止日期為本月24日。

新指引中,選舉開支限額上限由950萬元提高至1300萬元,而在最後一輪投票時,其中一名候選人必須取得超過600票才可當選,否則便需要重新啟動提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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