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獸醫蔡相祺原與模特兒女友愛得纏綿,惟後因蔡得悉女友在facebook與其他男子親密合照,打翻醋埕下將她禁錮診所,甚至企圖向女友施用懷疑是用作動物人道毁滅的針藥,恐嚇與女友「攬住一齊死」。蔡經審訊後,昨在區院被裁定非法禁錮、襲擊及刑事恐嚇罪成,法官直指蔡證供矛盾處處,匪夷所思。
恐嚇攬住死 聽裁決冷靜
被告蔡相祺(37歲)昨聽取裁決時一直表現冷靜,當他被懲教人員帶走時,向公眾席上一男子揮手道別。根據法例,非法禁錮罪最高可判處入獄7年,刑事恐嚇罪則最高可判處入獄5年。
辯方求情稱,被告愛護動物,行內亦有口碑,為獸醫界作出貢獻;被告遭起訴至今9個月,一直有說不出的壓力。辯方又稱,案件經傳媒報道,被告承受沉重壓力,家人更需搬家暫避;而被告定罪後亦會面對一連串聆訊,或會賠上生計及良好聲譽。
求情稱有醫德無預謀
辯方另呈上多封求情信,其現任妻子表示被告處事冷靜,不會輕易發脾氣。另外,被告曾參與義工組織的職員及76名義工聯署,形容被告是「仁醫」、有醫德及細心照料動物,加上被告未有預謀行事,屬單一案件,行為愚蠢,請求輕判。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判刑,索取背景及臨牀心理學家報告,被告其間還押監房看管。
法官彭寶琴裁決時稱,被告自辯時聲稱早已計劃與女友朱敏華(30歲)分手,但於案發前卻與朱開設聯名戶口,又為她購買手表,兩人更同遊日本,去年8月案發時一直觀看她的facebook合照,與被告一早累積分手念頭背道而馳,認為被告砌詞狡辯。
妒忌女友fb親密照
被告曾指出,朱案發時發脾氣,將一對啞鈴擲地。彭官指自己曾拿起啞鈴,並形容為「龐大」,直指如將兩個啞鈴拿起是吃力之舉,將之擲地屬匪夷所思,加上被告當時已按住朱的雙手,亦大可搶回啞鈴,直言被告憑空揑造,大話連篇,令人難以置信。彭官直指其證供矛盾處處,匪夷所思。
相反,辯方指朱報警是「先發制人」,指被告毆打她是為免被發現提走聯名戶口存款,但彭官認為若是如此,她應小心部署盤算及編造傷勢,然而其口供與醫療報告不脗合,朱在作供時亦清楚示範被襲動作,描述與口供大致相符。彭官表示,朱當時被親密男友如此對待而未有即時報警,待與男友人傾談後才報警是合乎常理,認為其口供清晰直接,盤問時未有動搖,接納她為誠實可靠證人。
【案件編號﹕DCCC3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