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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月6日在黃大仙樂富邨被警員轟中最少5槍的吸毒青年,昨日終能出庭應訊。雖然走路一拐一拐,但被告已可自行步至犯人欄。控方指被告有精神科中心求醫的紀錄,故希望能先索閱兩份精神報告。
被告陳駿傑(20歲)昨日面色蒼白,左手手腕有包紮,但已毋須依賴輔助工具,自行步至犯人欄聽取控罪。他被控一項傷人罪,昨毋須答辯。控方在庭上指出,根據警方資料顯示,被告今年8月曾到東九龍精神科醫院求診, 故裁判官將索閱兩份精神科報告,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再提堂,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KTCC47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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