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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德意志銀行香港區亞洲機構客戶部主管嚴申,今年離境往韓國公幹時,被搜出行李內藏有其擁有廿多年的手槍連子彈匣,早前於區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他直言因患上「依賴性人格障礙」不能自已,並無意圖用槍犯案,法官接納有關說法,判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5萬元。
被告嚴申(43歲)昨續獲廿多名親友到庭支持,當得悉嚴申獲免牢獄之苦,親友即擊掌慶祝。法官邱智立判刑稱,無牌管有槍械屬極嚴重罪行,如不法分子取得手槍,將對社會構成龐大傷害。邱官指出,單單管有槍械而判處入獄6年不為過,如以之作不法行為更會加刑。邱官直言被告以往並無瑕疵,擁有驕人成就,卻犯上如此嚴重罪行,法庭面對兩難局面。
官接納沒意圖犯案
邱官同意被告因病將感情依附於手槍,致拖延交出或棄置手槍,但對於被告稱不知持槍違法,邱官直指被告受高等教育,說法是「完全不可信」,但接納被告沒有意圖使用手槍犯案,其間對之小心保管,未有危害社會,又認為他心理上患病,接受治療後有好轉,遂不判處監禁,以免影響他康復。
案情透露,被告廿多年前在美國留學,與友人合租單位,但對方無力交租,遂把手槍交予被告作抵押。他於今年5月18日往首爾公幹,在機場離境接受安檢,X光機顯示被告背囊藏有手槍,遂報警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DCCC7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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