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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夫鏹水「照頭淋」妻裁誤殺長青網文章

2011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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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0月05日 05:59
2011年10月0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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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六旬保安員與年輕19年的「二奶」修成正果並結為夫婦,但婚姻路再起波折,保安員聲稱因被妻子誤會與網友發展婚外情,被迫做奴隸且受盡妻子折磨,最後難忍妻子與人有染及冷言冷語,以通渠水兩度「照頭淋」妻子,妻子延至一個月後不治。保安員經審訊後昨獲脫謀殺罪,誤殺罪成。

聞謀殺不成立 激動落淚

出庭自辯時多次激動流淚的被告黃志誠(60歲),昨等候陪審團出庭宣讀裁決時,不下4次閉眼合十作祈禱狀,當得悉陪審團以5比2裁定他謀殺罪不成立時,亦激動落淚。

其後當法官宣判他誤殺罪成,並打算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時,黃更以英語在犯人欄大聲表示,代表其子女多謝辯方大律師。

10歲女親撰求情信

辯方亦呈上目擊事發經過、被告現年10歲的女兒親手撰替的求情信,信件簡短只有一句,大意為雖然父親犯錯,但望法官輕判。法官關心她與現年17歲的同母異父兄長的情况,故下令領取兩人的社會福利報告,以及被告的背景報告始判刑。

控方指黃於去年6月28日早上,在沙田排頭村寓所內用通渠水「照頭淋」40歲妻子宋子琴,當時9歲的幼女阻止不果更被濺傷,及後被告報警。宋送院後證實逾四成皮膚被化學灼傷,頭髮眉毛溶掉、左耳被完全腐蝕,延至一個月後不治。

【案件編號:HCCC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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