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現時香港實行的註冊專利制度,申請人要先在中國、歐洲或英國的專利機構取得專利認證,港府在核實相關文件後才會批出香港專利,但需時較長;港府計劃推出多項改善建議,縮短註冊時間,包括透過自行「實質審查」以減省等侯外國機構批閱審查報告的時間,新建議即日起至今年底諮詢公眾。
減省外國機構批閱時間
商務及經濟局長蘇錦樑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現行專利制度實行超過10年,會檢討及改善現機制,希望明年上半年公布初步諮詢結果。
現時香港分別提供最長20年的「標準專利」及最長8年的「短期專利」兩項申請,前者採用再註冊制度,即要求申請人在取得中國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適用於指定於英國的專利)或英國專利局的專利認證後6個月內,向本港專利註冊處提出申請,註冊處核實相關文件後即可批出香港專利。諮詢文件提出在港引入或外判「實質審查」,註冊處可直接取得相關審查報告並決定是否批出專利,減省等候外國批閱相關報告的時間。
提高費用無可避免
知識產權署長張錦輝指出,實質審查無可避免會提高費用,現時本港首3年標準專利的費用為896元,在實行外判實質審核的新加坡則需要2930元。他表示,現行香港欠缺相關人才和經驗,若引入實質審查,培訓相關人才亦需一段時間。諮詢文件亦建議優化現行短期專利申請和規管專利代辦服務。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