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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吹波襲警 嘔吐男被捕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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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24日 21:59
2011年09月24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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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荃灣昨晨發生「嘔吐男」涉嫌醉駕兼襲警案件。事緣有「眼利」衝鋒隊探員,見到一輛私家車在路上如「舞龍」搖擺,其後駛至永德街路邊停下。坐在司機位的男子隨即放下車窗,頭伸出車外大肆嘔吐。警員上前調查時,身帶酒氣的男子否認是司機,佯裝致電友人稱:「叫司機快啲返嚟。」隨即企圖離開並推倒一名警長,男子當場被制服拘捕。

滿身酒氣 私家車街上搖擺

被捕男子鍾×基,28歲,因未能提供呼氣樣本測試及襲警而被捕。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就算車輛已停定,但任何人身處司機座位上,警方都可合理懷疑該人是駕駛者,若涉及違反交通規例,如醉酒或曾經吸毒,均可以被控相關罪名。

法例規定,駕駛者呼氣樣本酒精含量逾22微克即屬犯法,醉駕法例分「三級制」,第一級超標至35微克,初犯停牌最短6個月;第二級最高是66微克,初犯停牌一年;第三級是逾66微克,初犯停牌最短兩年。拒絕呼氣測試,等同酒後駕駛第三級罰則。

事發於昨日凌晨2時許,有衝鋒隊探員巡經荃灣德士古道近永德街,見到一輛私家車行駛時左搖右擺,未幾停在路邊。鍾某在司機位放下車窗,當場嘔吐大作,探員遂上前調查,並嗅到鍾某身上散發濃烈酒氣,故召交通警員到場調查。

致電聲稱找司機

惟鍾某否認曾經開車,並指司機已經離開,當場致電給友人,大聲要「司機立即趕到現場」,然後稱已盡責任企圖離開,但被現場警員阻止。鍾某無法離去即「發酒瘋」,激烈掙扎並推撞警員,糾纏間把一名警長推跌,令他的右邊手腳及盆骨受傷。

在旁警員見狀,即合力制服犯人,把他送往醫院檢驗後再拘捕帶署。受傷警員亦需送院治理,事後並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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