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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管局查王征亞視「顧問」角色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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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22日 05:59
2011年09月2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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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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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亞視投資者王征過去一年多次出席亞視公開活動,並以「執行董事盛品儒高級顧問」身分四度出席管理層會議。多名立法會議員繼續質疑王征以「私人顧問」、「高級義工」等身分「移形換影」插手管理,有違牌照規定,擔心成為插手廣播機構的先例,促請廣管局盡快徹查包括亞視董事局的會議紀錄。廣管局表示,有關亞視的各項投訴仍在調查。

亞視董事欒震國日前在立法會特別會議上表示,亞視管理層每周均舉行例會,王征曾以執行董事盛品儒私人顧問的身分(盛亦為王征的堂弟),獲邀出席其中4次管理層的例會,並指王征本月在亞視總部出現的次數,合共不多於3次。

張文光質疑移形換影管理

不過,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指出,未滿意周一立法會特別會議上的討論,尤其對於王征自稱「高級義工」及「私人顧問」參與亞視運作,王征就如移形換影「管理」,認為大氣電波資源有限,因此才需要透過廣播條例,發牌規管,對於明明有規管卻沒有依足規矩,感到可惜,「如果今日王征可以用此方法使橫手管亞視,他日其他人亦可以此方法接管無綫」,擔心制度蕩然無存。他認為廣管局應着手徹查,包括亞視董事局會議紀錄。

譚偉豪:反映廣管例存漏洞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委員副主席譚偉豪認為,王征作為投資者卻能插手董事局工作,反映現行廣管條例存在漏洞,廣管局應馬上跟進,及研究是否需要修改相關條例。譚偉豪預計廣管局兩至三個月後可完成調查,屆時立法會將再召開會議討論。

湯家驊:影子董事亦須負責

另一委員湯家驊指出,王征按理可成為董事,不明白他何以用此迂迴方法插手亞視工作。湯解釋,按《公司法》,非董事如參與會議及在會議中具影響力,亦可能被視為「影子董事」,同樣需要負上全部董事責任,該條例目的,主要是杜絕不想負上法律責任人士隨意影響董事局。

內地商人王征2010年3月高調宣布投資亞視,但其後廣管局只收到股權變動,只是王征的親戚黃炳均購入亞視52.4%表決權股份。王征卻不在股東名單中,亦不是亞視董事和管理層,只是持有2億元可換股債券的債權人,並以「顧問」身分參與會議。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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