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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稱信與X真愛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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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21日 05:59
2011年09月2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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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由於X身分敏感,法庭昨頒令傳媒不得公開X身分。辯方昨為被告求情時說,雖然X於兩人性交時,曾要求被告做出蒙住雙眼等要求,但被告相信與X屬真愛,認為自己是X唯一一個重要的女人。

官禁傳媒公開X身分

被告昨獲數名親友陪同到庭,她於辯方求情時嚎哭,判刑前45分鐘被收押,短暫失去自由,惟她於獲悉毋須即時入獄後即現歡容。

辯方透露,兩人在酒吧認識時,X曾稱與妻子分居,指當時很寂寞。兩人其後有性關係,被告感到X愛惜她,兩人一直以短訊來往,除共赴晚宴外,X更帶她到辦公室,被告認為兩人屬真愛。及後被告發現X性交時有古怪要求,如要求她蒙住雙眼。X其後調往英國辦公室,雖然二人分隔異地,但他仍購買珠寶、電腦及給錢予被告,兩人又以Skype交談。

案發時被告發現X的facebook有兩名女友人Sasa及Jojo,感到妒忌下查看,X發現其行徑便將她「封鎖」。辯方求情指被告離婚,3名子女均於印尼生活;她沒有案底,是單純的人,獲前僱主盛讚表現。辯方指被告行為與其性格不符,犯罪某程度上是因幼稚想法。被告索款亦並非為錢,只要求X離開兩女子,措辭亦非常情緒化,被告實無意將片段放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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