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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掣肘限購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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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19日 05:59
2011年09月1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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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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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要採取限購措施」。參照8月18日住建部公布限購的五項標準,業內猜測,有30個左右或更多城市將進入新一批限購城市名單。然而,時近9月下旬,僅有浙江台州、衢州兩城市發布了寬鬆的「限購令」。丹東、韶關等房價上漲較快城市卻出乎意料地拋出「限價令」或「限漲令」。坊間稱,「最嚴厲調控政策」的「限購令」正遭地方政府變相抵制。

地方發「限漲令」 弱化調控力度

住建部發布二、三線城市參與限購的五項標準顯示,新建住房價格指數同比增幅較高、外地購房比例較高等均入圍。國家統計局資料顯示,6月份,石家莊、長沙、烏魯木齊、丹東、洛陽、牡丹江、蘭州等二三線城市房價漲幅位居前列,取代京滬深廣,領漲內地房價。

機構預測,洛陽、廊坊、丹東等房價上漲較快的13個城市應在新一輪限購之列,汕頭、中山、淄博等16個城市也可能限購。截至目前,僅有浙江台州、衢州兩城市進入新一輪限購名單,衢州發布的「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新購住房」的政策,被稱為「最寬鬆的限購令」。

7月21日,河北省廊坊市發出首個「限價令」,要求本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最高不得高於每平方米9000元人民幣。其後,煙台、韶關、丹東等地通過規定「均價不得高於同地段同類商品住房」的「限價令」或「限漲令」。

機構監測顯示,35個限購城市中,19城市成交量同比下降,11城市成交量跌幅超過30%。由於交易量銳減,直接影響了地方稅收和土地收益。

今年上半年,北京房地產營業稅連續5個月出現負增長;浙江房地產對地方財政的收入增長貢獻已由六成多銳減至不足三成;江蘇房地產業營業稅同比回落七成。1月至8月,北京、上海、成都、杭州土地成交面積同比大幅下降,其中成都、杭州的下降幅度高達44%和36%。

博弈加劇 限購料持續

本輪調控依然是地方和中央政策的博弈。當前一些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二來自於土地和房地產相關稅費,限購亦是限自己的腰包。以限價替代限購,可以保護樓市交易量。通過直接干預價格,也有助實現今年調控目標。

目前,一些區域房價鬆動現象十分明顯,但降幅有限。一些大型房企財務狀况穩健,短期內大幅降價的可能性不大。如調控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則限購政策難以放鬆。但限購只是短期行政調控措施,業內人士指出,應盡快推動土地招拍掛、金融財稅等一系列關鍵性的制度改革。

馮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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