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免馬路邊欄杆的宣傳海報影響駕駛者視線及交通安全,政府上月起,全面禁止馬路中央分隔欄杆斑馬線路口來車方向的欄杆位懸掛宣傳街板。食環署9月1日至8日首次行動中,在全港發出1327宗警告,違規者包括多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及非政府團體,亦有區議會參選人涉嫌未經批准,偷步變招轉掛宣傳旗仔,的士和小巴工會齊轟旗仔隨風飄,干擾司機視線程度較街板更危險。
記者昨在油尖、灣仔和柴灣一帶,發現平日掛滿街板的馬路欄杆以及馬路中央分隔欄,極大部分宣傳物已被清除。部分政黨路口宣傳品,由橫額變成旗仔。公共小型巴士總商會主席凌志強和汽總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均指摘,旗幟隨風飄揚,擾亂司機視線問題較街板更甚,促當局必須嚴打。
工聯會民協偷步掛 承諾拆除
本身是立法會議員潘佩璆辦事處社區幹事、有意參選南區黃竹坑選區的工聯會袁志光,在上周六報名參選後,隨即於昨日在區內馬路口欄杆掛上「候選人」宣傳物品,並採用旗仔模式。由於路段未開放予候選人掛旗,潘佩璆接受本報查詢時確認乃選舉宣傳品後,強調會收回以確保「跟足指引」。
記者昨午亦在油麻地文明里附近發現,民協在行人過路口及來車方向30米之內的欄杆位掛上宣傳旗仔,部分印有該黨油麻地選區候選人吳寶珊名字和相片,該黨副主席譚國僑解釋,因他們當時正舉行誓師大會,有關旗仔是即場掛上振聲威,活動後即拆走。
大埔違規最嚴重
新修訂的「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列明,所有馬路中央分隔欄均禁掛宣傳品,現時全港22,451個管理計劃下的指定展示點,有2816個便是位於中央分隔欄,須全面取締,而行人過路處或道路交界處「上游」30米欄杆亦列禁止展示區,數目逾千個。
食環署早前為配合區議會選舉及推行上述新訂計劃,在9月1日至8日期間向有關違規掛出宣傳街板、海報的人發出1327宗警告,要求自行清除街板,當中以大埔、屯門和觀塘是三大重災區。署方其後於9月9日至14日,再移除逾750件違規街板或宣傳海報,稍後向物品所屬者追回移走費用。未獲地政總署批准在政府土地掛宣傳品,除可被政府追回移走宣傳品費,一經檢控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及每日罰300元。
明報記者 陳佩儀 邱雅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