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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六旬翁與妻結婚30載另結年輕新歡後離 婚,惟仍屢向前妻及3名女兒索款,遭拒後一怒下持槌伏擊前妻,被休班警制止後,突取出8吋生果刀追斬警員,最終再被制服,昨承認蓄意傷人及刑事恐嚇罪,判囚1年4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郭文滔(64歲)與妻黃少英(61歲)結婚35年,育有3名30餘歲女兒,兩人於2001年離婚。被告其後與33歲內地女子結婚,育有一名現年13歲兒子。被告原為內地成衣工廠經理,2008年因經濟衰退被裁,反要繼室供養。
辯方指被告多次致電黃與女兒均被切線,女兒又聲言斷絕關係,遂認為黃「唱衰」他,犯案只想取回兩人於內地物業的訂金。法官直言,被告屬有預謀重創黃,「你自己拋棄前妻……養不起另一個家只能怪自己」,判處被告入獄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7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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